咨询热线:156-2056-4829

四川绵阳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电梯增设

雄安新区房产网 2022-04-28T16:17:18
作者:李振
199

  近日,四川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绵阳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所需的建设、维护、管理等资金由业主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充分协商后按认可比例共同出资。规划审查且竣工验收通过后,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业主,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电梯增设,总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扣除政府补贴后,该户应支付的加装电梯分摊金额。业主可按有关规定要求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电梯增设。鼓励业主开设电梯增设资金共管账户,保障资金使用公开、透明,银行机构应予支持。

  积极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电梯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保险行业、各类社会资本及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参与电梯产业发展。

  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新增部分不计入建筑面积,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不办理不动产登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增建筑面积不视为增加容积率,不征收增容地价。

      住宅电梯增设按照本意见实施且所需建设、运行、维护等费用主要由业主出资的,市本级、各区(园区)、各扩权县应给予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tag标签:住宅电梯增设

免责声明:

    雄安新区房产网声明:凡注明“来源: 雄安新区房产网”或“责任编辑: 雄安新区房产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产资讯网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 雄安新区房产网赞同其观点。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相关推荐